內部稽核
內部稽核之組織
本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,直接隸屬董事會,配置內部稽核主管1名與其所屬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,其資格及進修時數皆符合法令。此外,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經董事會決議。
內部稽核之職責
內部控制制度明訂內部稽核評估控制制度的設計是否允當、執行是否有效,且不得干涉內部單位行政。
內部稽核之運作
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,以定期性、不定期性及專案稽核方式執行,提供客觀之確認及改善之建議,於作成稽核報告後送交董事會授權之董事覆核,次月底前送交監察人。
內部稽核督促及覆核本公司各單位及所有子公司執行之自行評估,並將自行評估結果送交經理人審閱後並報告董事會。
按季執行內控缺失之追蹤並作成追蹤報告,送交董事會授權之董事覆核,次月底前送交監察人。